此前,我下放在安徽、江西和湖北交界的湖区农场,原来是关押老改犯的劳改农场。在我们去之前,仍有刑期的劳改犯被转到别的劳改农场去了。这些农场被改造为军垦农场,实行军事化管理,叫做生产建设兵团(现在只有新疆有生产建设兵团)。到我离开前,这里已转归地方,改为由安徽省农垦厅直管的利新农场,我们就由原来的“兵团战士”变为农业工人了,其标志就是每个月有23元的工资,住集体宿舍,吃大食堂。相比之下,在农村的知青,是没有工资的,只有当时流行于农村的“工分”作为年终分配的报酬。很多知青其实难以靠务农养活自己,大多要原籍的父母来接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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