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6年7月,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写信给妻子阿比盖尔,说如果美国的“解放之日”能“以盛大的礼仪和游行来庆祝,从此以后世世代代,这块大陆从一端到另一端都燃放焰火、举行表演、游戏、体育活动,鸣枪敲钟,点起篝火和灯火,那就太好了”。不过,他指的是7月2日而非7月4日。因为正是在2日,大陆会议(Continental Congress)在费城开会,通过了脱离英国效忠、建立独立国家的决议。
直到1801年,这类庆祝活动才成为正式仪式。第一任期第一年,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选择以7月4日纪念国会通过《独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也许部分原因在于,他在《宣言》撰写中被认为居首功。当日,他身着鹿皮马裤,站在白宫的椭圆会客厅内,身旁围着他邀请来的5位切罗基族酋长,以及一众政要和军官,一起享用葡萄酒、蛋糕和潘趣酒。白宫外的“总统公园”里,举行的是赛马和斗鸡比赛,而不是给人抹油后关进笼子里的搏斗。公众获赠节庆食品,杰斐逊则不戴帽子,站在白宫台阶上俯瞰欢腾景象,灰白的头发在微风中被吹乱。
25年后,身为《独立宣言》寥寥幸存署名者中的两人,亚当斯和杰斐逊都收到了华盛顿市长罗杰•韦特曼(Roger Weightman)的邀请,出席《独立宣言》发表50周年纪念活动。某种意义上,这本会是一场家族式聚会,由亚当斯那位酷爱读书的儿子、第六任美国总统约翰•昆西•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主持,且定在他儿子小约翰(John II)23岁生日当天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