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是现代股份公司股东委派,代表股东履行监督经理人和向经理人进行战略咨询职能的公司常设机构。由于董事会把提供资本的股东和使用这些资本创造价值的经理人连接起来,成为协调二者之间利益冲突的重要机制,因而董事会通常被公司治理学术界认为是公司治理的核心。
世界上第一家现代股份公司荷兰东印度公司于1602年成立的同时,组成了由 70 多人组成的董事会。其中,被称为“17 绅士”的十七人会议成为现代公司治理董事会制度运行的历史雏形。该会议通常每年举行三次,每次会议为期4周到8周。在今天,一家不设置董事会的现代股份公司似乎超出了几乎所有人的想象。
回顾明清时期晋商商号治理制度演化的历史,我们注意到,尽管这些晋商商号出于提高经营效率的目的推行了类似现代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东伙分离”,但除了山西太谷曹氏家族推出的“专东制”和“账庄制”具有现代股份公司董事会的痕迹外,大多数的晋商商号并没有像现代股份公司那样设置代替财东监督掌柜的董事会。这里“东伙分离”中的“东”指的是投资创办商号,从而对商号拥有现代法律意义上所有权的晋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