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间,一条城市规划方面的中央文件,在manbetx3.0 舆论场中引发了爆炸式的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表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公众纷纷猜测,这是不是意味着已建成的小区要“拆墙破院”,而这势必影响居民生活。这个突然降临的文件激发了普遍不安全感,一种焦虑甚至恐惧的情绪开始蔓延。
从原理上来说,如果是在一个现代的法治社会中,是建设封闭式小区还是开放式的街区,应该由企业自行决定,由市场上的购房者来进行自主选择,政府为了公共政策目的可以进行一定的引导,但一定要保证合法公平。固然,在西方城市,街区制是很流行的做法,但也存在着封闭式的小区,二者并行不悖。理论上,在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国家,万一封闭式的住宅区的确造成或加剧了拥堵问题,损害了公共利益,政府可以通过合法程序对其内部道路进行征收,并给予公正合理的补偿。甚至,私人土地所有者可以和周边居民达成协议,由后者购买土地的通行权。总之,在产权明晰和法治化的情况下,面对安全生活与交通方便等不同诉求,政府与私人之间,私人相互之间,都可以通过博弈达成各种解决方案,并根据现实的发展而不断调整。
虽然manbetx3.0 实行土地公有制,所有城市土地都是国有土地,但是,从所有权可以衍生出其他物权,即使在土地公有制下,只要这些物权的权利边界和权能可以明晰,问题同样是能够解决的。在此,我们不妨从法律角度来考虑一下,封闭小区与拥堵之间的矛盾如何处理——如果这个矛盾确实存在而且很严重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