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推销艺术还是工程实力?是天才创意抑或冷酷无情?又或者仅仅因为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天生就具有远见卓识和无可挑剔的品味?无论乔布斯取得成功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他的天才能力可不止一点。甚至他的“副业”皮克斯(Pixar)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苹果(Apple)是乔布斯的初恋,他白手起家创立了这家公司,后来又从悬崖边上把它拉了回来并打造成为manbetx app苹果 最有价值的公司。也难怪我们许多人对乔布斯的去世感到难过——他要活着,准能给我们带来更多惊喜。
我每天的生活都是在电脑前度过的,是乔布斯的诸多创造让我的生活更美好。但奇怪之处在于:我拥有苹果产品的时间从没有超过两周,两周时间已足以让我放弃,并把它退还给苹果公司了。(顺便说一下,苹果公司的顾客退货部也是让人无可挑剔!)我的Macbook Air?硬件炫极了,可软件有些花里胡哨,界面也不够直观。我的iPad?华丽得很,可它太重了,不太喜欢无线网络,而且直到我在Windows笔记本电脑上进行了一些极其荒谬的操作之后,它才可以开机。
苹果从来没有从我身上赚到过一分钱。那么,为什么我要说史蒂夫•乔布斯改善了我的生活呢?理由是,我被各种外观出色效率出众的技术所围绕,正是因为其它公司都在追随苹果的脚步。若不是苹果对WIMP(窗口、图标、菜单和光标)环境的改进和推广,我们不知要多久才能等到微软(Microsoft)的图形界面——那会是多么可怕的一种情形啊!很难想象,要不是因为苹果的漂亮字体,比尔•盖茨(Bill Gates)会对字体产生多大的兴趣。除了台式机以外,我还有类似的经历告诉大家:我有一部Android手机,它欠iPhone的可不止一星半点;我还在期待可以拥有一台能与Mac Air相媲美的Windows笔记本;还有,世界上的每一台平板电脑都应该向iPad致以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