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位于日本福岛县大熊町的福岛第一核电站发生核事故。事故由日本东北太平洋近海地震和伴随而来的海啸引发,这次事故在国际核事件分级表中被分类为最严重的7级,与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同级,造成了巨大灾难。2015年3月,日本政府的调查发现,堆芯内所有核燃料都已熔毁。随着核污水排放,日本政府受到周边国家批评以及国内民众抗议,而在国内,日本政府面临此起彼伏的诉讼压力。
目前,日本国内就福岛核电站泄漏的赔偿问题依然存在较大争论,总体的司法审判态势是经过二审,东京电力的责任被“前置”,日本政府或免于责任。比如,新泻地方初审法院于2021年6月责令东电向利益受损的原告636人支付赔偿金,总计约1.84亿日元,不过政府并未承担责任,司法裁决称“海啸是可以预见的,但事故很难避免。”东京高等法院在6月19日跟进新泻地方法院一审上诉法院对因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从福岛县避难至新泻县的634名居民提起的诉讼做出了裁决,裁定事故中权益受损的居民向东京电力和政府寻求赔偿,但政府被判不承担责任,只责令东京电力承担赔偿。审判长木野俊一指出,“事故破坏了人们能够生活的和平环境,迫使他们撤离”。司法部门在承认东京电力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同时,认定“即使政府对东京电力公司行使监管权以防事故发生,也不能挽回局面。”
面对日本垄断性能源巨头东京电力,民众的索赔显得格外艰难。在福岛核泄漏引发的诉讼下,部分民众生存惟艰,但东京电力延迟向原告及其家属支付款项。民众就日本核损害赔偿纠纷审查委员会于2022年12月确定的额外赔偿问题向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提起集体诉讼。当时,聚集在各地司法机构前的请愿者是核电站事故受害者寻求损害赔偿的“Nariwai”诉讼一众原告。他们称,即使家庭中只有一名原告,对非原告家庭成员的额外赔偿也会被延迟。4月15日,东京电力在原告申请提前付款的同一天披露了这一信息。东电透露,在向原告团体申请额外补偿的约1800户家庭中,迄今为止只有几十户家庭获得了额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