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鲍里斯•约翰逊

英国最高法院揭露了鲍里斯•约翰逊的休会诡计

布拉德利:对于宪法律师来说,看到最高法院院长黑尔奠定了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决定的基础,着实令人激动。

很少有评论家认为,最高法院会对吉娜•米勒(Gina Miller)、乔安娜•切里(Joanna Cherry)等反对首相鲍里斯•约翰逊(Boris Johnson)建议女王暂休议会的人所提出的论点,作出一致和明确的答复。对于宪法律师来说,看到最高法院院长布伦达•黑尔(Brenda Hale)奠定了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决定的基础,着实令人激动。仅用一词来形容英国宪法本质上是“法律”或“政治”的,并不能揭示历史在我们国家生活中的意义。如果我们的民主政府制度是历史的结果,那么很明显,这一发展从未停止过。

王室特权学说有时因其与君主的联系而受到尊崇。但早在1611年,英格兰法院就认为君主“除了本国法允许的特权外,没有其他特权”。1820年,约瑟夫•奇蒂(Joseph Chitty)写了一本名为《王室特权法论》的书,并阐述了该主体的相对义务和权利。奇蒂阐述,“宪法,即普通法和议会惯例”赋予国王暂休议会的权力。200年后的今天,我们知道普通法和议会惯例仍然是我国宪法的有力渊源。

最高法院必须处理以下问题:第一,首相向女王所提出建议的合法性问题,可否由法院审理?第二,如果可由法院审理,应以什么标准来判断?第三,用该标准来衡量,首相的建议合法吗?最后,如果该建议不合法,应给予何种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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