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对许章润教授作出了停课、撤销职务甚至“停止科研活动”的处理决定。这不仅侵犯了一个学者的言论和学术自由,也损害了清华自己的声誉。
许章润教授是公认的优秀法律学者,其文采斐然、构思宏大、著述等身,是有目共睹的,口才更是无人能及。事实上,仅数年前,他依然受到官方的认可,曾被评为“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多年来,他的自由主义立场是一以贯之的,思想观点一直没有变;变的是国内的言论环境,近年来显著收紧了。许章润教授之所以遭到清华的处罚,并不是因为他发表了什么激进或出格的言论,而是因为他秉公直言,在恶劣的言论环境下说出了众人不敢说的常理,因而是典型的“因言获罪”。
知我、罪我,其惟春秋乎!学者的言论不能保证句句正确,但即便错误的言论也有发表的自由,而究竟正确还是错误,显然不能由任何部门或学校行政人员决定,更不能通过简单粗暴的行政命令不让学者说话,而是应该让学术界乃至全社会通过公开辩论作出判断。如果清华认为许章润说的哪一句话不对,不妨公开“亮相”,让社会大众来评判究竟谁对谁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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