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 Beckham © Getty我最近不得不去换发新护照,为此可是痛下决心。上次看肖像照时,自己只是长着短须,如今的我则是满脸络腮胡。如果不刮掉它,而且女王陛下(Her Britannic Majesty)国务大臣能恩准的话,我就决定留着这络腮胡,我也的确这么做了。我可不是被那些“蓄大胡子”社论以及蓄胡纷丝们忽悠的。我对自己的胡子情有独钟:它让我俨然有了下巴(而没蓄胡时并不存在),也有了和蔼可亲之感(而之前同样看不到)。而且长了络腮胡后,自己感受了之前从未有过的至尊呵护:从“享受”热毛巾到飘着桂油香水味的香膏与膏剂,各种享受。
我留意到生活中和我有过同样经历的比比皆是。有关胡须风光不再的报道实在是夸大其词。说句实在话,打理胡须的生意如今成了新兴产业,对于那些生活类细分品牌尤为如此。“我们客户在胡须方面的支出按年同比平均增长20%。”男士护肤品牌Percy Nobleman创始人弗雷迪•弗伯(Freddy Furber)说道。“很多男士舍弃刮胡刀,转而用起了胡子修剪器。过去5年里,男士护肤品的销售增长与刮胡者人数减少8%完全是相同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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