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已禁止高级官员的亲属在该市(在某些情况下限制范围为全国)经商办企业,以试图遏制猖獗的裙带关系。
主管市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区政府和法院的官员的配偶,被禁止在全国任何地方拥有或经营私营企业。这些官员的子女及其配偶被禁止在该市(或官员管辖的地区)经商办企业。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是迄今最严格的,但似乎没有针对某些最常见的滥权行为。许多官员的子女或配偶通过复杂的公司架构网络,利用委托代理、假名或假身份证来掩盖其持股,以此经商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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