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北外新闻传播学教授展江先生发表博文《如何消除对<新闻法>的忧虑》,这是它的开头:“忽然间《新闻法》草案就要露出其面容了:3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说,全国人大已经在研究新闻传播立法,本届人大内有望提交审议。今后凡是属于公共新闻传播范畴的,包括互联网新闻服务等,都将纳入到新闻法管理中来,自媒体这一传播形式暂不会纳入。很快,社会上出现了对未来《新闻法》的种种评论,其中似乎弥漫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