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谣言

警惕治谣中的警察权滥用

manbetx3.0 问题观察者邓聿文:当网络谣言还没有法律界定,警察机构就手拿利剑治谣,实则赋予了警察机构不应有的自由裁量权,为选择性执法和公权力徇私舞弊创造了空间。

manbetx3.0 公安机关发起的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专项行动,在一些地方已经完全被公权力搞成恫吓民众的“恐怖”行动。例如,河北清河警方居然对一个发帖询问是否发生命案的网民进行刑拘,理由是该信息迅速被点击1000余次,引起很多不明真相网民猜测,在该县部分群众中传播,引起了恐慌。一个地方的警察机构,对这样一条信息如临大敌,可见,公权力的神经是到了何等脆弱的地步。

互联网也是江湖,现实世界怎样,网络世界也怎样。在manbetx3.0 有5亿多网民,而且这一数字还在飞速增长的情况下,网络环境确实需要净化,对于涉嫌制造和传播谣言,利用网络实行敲打勒索等网上犯罪的行为,尤其需要严惩。因为网络传播的匿名、自由和交互性强的特性为网民提供了隐性身份,使得人们少了面对面的尴尬和法律的顾忌,不必去顾忌任何社会责任感。从而也使谣言的制造和传播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方便,代价更少,并进而导致网络谣言对政府公信力的杀伤力,及社会秩序的破坏,也非同小可,何况,在目前的转型时期,政府公信力本来就不高。

然而,在肯定整治网络谣言——且不管这场行动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必要性的同时,对治理手段、法律依据、方式方法等又必须讲究,不应将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的行动,变成一场毫无法度、破坏法制、凭警察机构根据个体好恶进行自由裁量的运动。指出这一点是十分必要的。人们看到,自开展这场行动以来,不少微博大V、网络知名爆料人及媒体记者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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