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日,号称史上最严厉的交规开始实施,开车出门着实有点紧张,因为一下子不知道怎样开车了。本来绿灯是通行的,可现在变成最大不确定性。远远看见绿灯,担心突然变黄刹不住,于是提前减速,害得后面的哥们差点追尾,狂按喇叭。好不容易上了快速路,紧张情绪稍有放松,面对空荡荡的马路又有点不习惯;而且限速只有60公里,一不小心就超速了,超速可是要罚3分的,四个不小心驾照就没了,开不了车在北京可是有诸多不便的。
这史上最严的交规,立意应该是好的,其中有很多合理的成份。可是变化之突然和剧烈,让人着实很不习惯。习不习惯也得去习惯,这大概是很多人心里对自己说的话,拟或是立法者心里想对我们说的话。可是仔细想一想,这里面折射的问题和理念值得深究,特别是把突变的交规和渐变的改革放在一起的话。
观察manbetx3.0 改革的人,都熟悉一个词,叫作“渐进式改革”;与之对应的,是前苏联、东欧等国家的突变式改革,或称“休克疗法”。渐进式改革的理念,在于市场化运作需要很多相应的准备,比如制度基础,机构设置,法治环境,行为习惯,这些东西需要慢慢培育,慢慢改变。而且改革措施之间也需要配套和协调,这样才能避免剧烈的波动,防止不稳定放大改革风险。渐进式改革也有不利之处,比如改革过程中可能培育了改革的阻力,路径相依导致改革难以推进等等。渐进与激进改革的优劣不是本文的话题,也绝非一篇短文能说清。这里的要点是,渐进改革可能不是最优,但至少有其合理的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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