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露西:
我是名优秀的联邦雇员,现在正试图开启新的方向:换工作。我所申请的都是自己完全能够胜任的职位,而且总能在所有候选人中跻身前三,可是我至今却没有收到过任何录用通知。问题在于我是个戒了酒的人,已经6年滴酒不沾了,可是在那之前我经常喝得烂醉、丑态百出,在同行中间(我们这个圈子不大)弄得人尽皆知。我为自己能够把酒戒掉而自豪,而且也几乎不可能再犯老毛病。我觉得我应该把这段经历告诉未来的雇主,可是戒酒这种事应该写在简历的什么地方呢?写在“业余爱好”下面吗?
有没有办法让我既能坦白自己灰暗的过去,同时又能表明自己有着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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