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纾困”的原则曾是欧元成立的支柱之一。主权债务危机袭击欧元区时,这个原则被抛弃了。由于希腊、爱尔兰和葡萄牙无力偿付过高的债务,人们建立了一种机制,为它们提供偿债所需融资。按照设想,提供这种融资是为了换取它们采取相关措施,让它们的债务负担(现在更高了)在未来变得可持续。但用来解决欧洲外围国家债务问题的模式,显然是提高它们的债务水平。给葡萄牙的780亿欧元(合1160亿美元)贷款就是个很好的例子。这笔贷款相当于葡萄牙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47%还多,可能使其公共债务增至GDP的120%左右。
有人可能会宣称,这种机制是在帮助相关国家,因为官方贷款尽管沉重,条件却比它们原本需要偿付的债务更为宽松。但这些国家的债务将会增加——预计到2012年底,希腊、爱尔兰、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债务与GDP之比都将高于危机之初。公共部门负担的债务比重也将上升,其中不包括欧洲央行(ECB)的债券购买——据报道,欧洲央行持有这些国家17%的国债,持有的抵押债务还要多得多。
债务不断堆积,是否意味着违约近在眼前?或许,但也未必。鉴于欧洲各银行持有大量外围国家债务,马上发生违约可能会导致巨大的市场震荡。因此,欧洲各国政府宁愿继续向外围国家投钱,把帐留到以后再算,也不愿面对内部的金融紊乱。于是,只要还有欧洲的援助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慷慨解囊,游戏就可能继续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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