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海静安区高楼着火的第二天,有媒体的记者经过“调查”,声称找到了火灾的元凶——楼宇的外保温材料。
失火的静安区教师宿舍楼,当时正在进行外立面加装保温层改造,目的是增加住宅的隔热性。根据媒体的披露,该保温材料是聚氨酯泡沫。这种材料不但不能阻燃,燃烧的时候还能产生有毒气体,一旦发生火灾,后果的确相当可怕。
可按照国家目前的建筑标准,聚氨酯泡沫允许在100米以下的建筑物中充当外保温材料。北方绝大多数住宅,目前外面都包有这种泡沫(或者类似的保温材料)。汶川地震后建设的大量临时性的住宅,基本就是这种泡沫外面再加一层大芯板,使用相当普遍。这是不是很可怕?究竟该不该像有些人建议的那样,立即禁止聚氨酯泡沫在建筑中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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