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政府将提出一项金融监管改革方案。我不提倡实施过多的监管。在“去监管化”的道路上我们已走得太远——这是当前危机的诱因——目前我们必须克制冲动,避免在相反方向上又走过头。尽管市场存在缺陷,但监管机构更是如此。他们不仅是普通人,同时还是官僚,容易受到政治影响。因此,只应该维持最低限度的监管。
改革应遵循三个原则。首先,由于市场会产生泡沫,监管者必须承担防止泡沫过大的职责。美联储(Fed)前主席艾伦•格林斯潘(Alan Greenspan)等人明显逃避了此项职责。他们辩称,如果市场无法识别泡沫,监管者也无能为力。他们这样说没错,但这是当局必须承担的使命,即便是知道他们肯定会犯错。不过,借助市场的反馈,他们能够、也必须不断地进行调整,以纠正自己的错误。
其次,要控制资产泡沫,光靠控制货币供应量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控制信贷供给。要做到这一点,仅凭货币政策工具是不行的——我们还必须运用信贷控制手段,如存款准备金和最低资本金要求。目前,这些指标往往是固定的,完全不考虑市场的情绪。当局的部分任务在于平衡市场情绪。应根据市场状况调整存款准备金和最低资本金要求。监管机构应依据风险权重,对商业和住宅抵押贷款设定不同的贷款与价值比率,以先行防范房地产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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