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数日的孟晚舟引渡案近日出现重大进展。该案8月18日在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高等法院完成引渡程序全部听证,但法官宣布10月21日才会公布是否准许引渡的判决。正当人们等待不足一个月后的裁判结果时,北京时间9月24日晚10点多,美国媒体突然报道美国司法部已和孟晚舟一方达成协议,孟晚舟将获准回到manbetx3.0 ;不足12小时后,孟晚舟已搭乘从温哥华到深圳的manbetx3.0 政府包机。
从美国联邦司法部的公布的文件看,孟晚舟和美国联邦司法部达成了公诉程序暂停协议(Deferred Prosecution Agreement, 下文简称暂停协议)。那么暂停协议在美国法下是什么性质和效力?应该如何在程序上和内容解读这份暂停协议?这份协议又会对还在进行的对华为的公诉产生什么影响?
一、暂停协议——毁誉参半的检察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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