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使得很多人再次怀念那些历史上在大的灾害面前不畏风险勇于担当的政府官员。例如,在唐山大地震中,时任青龙县县长的冉广岐提前下达防震命令,使青龙县成为唯一没有发生大规模人员伤亡的县。他在周围大多数同僚等待上级的批复和指示的过程中,冒着引发社会恐慌的政治风险,提前预警,赢得了人们发自内心的尊重。
其实,在类似这次新冠疫情等大的自然灾害发生过程中,地方治理始终面临的困境是,了解疫情状况和潜在威胁的地方相关职能部门无权向社会发出预警,而有权发布信息的权威部门往往并不会在第一时间掌握相关信息;面对重大自然灾害,有时权威部门及时获得相关信息,也很难做出专业的判断,在征询意见和调查取证过程中难免贻误战机。
在上述治理模式下,几乎所有人都面临风险:相关职能部门面临及时向社会通报疫情进展,错失抗击疫情最佳时机的风险;缺乏专业知识背景的权威部门面临做出错误判断,决策失误的风险;当然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则面临在相关机构的程序履行过程中,不能及时获得真相,生命财产直接受到损害的风险。这是我们在以往历次大的自然灾害中反复经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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