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所有永久性居民,包括外国国籍的永久性居民,将头一次有机会直接选举他们的下一任领导者,即香港行政长官。
1997年以前,有28位英国籍港督在总共155年的时间里治理过香港。他们都是英国政府派来的;英国政府从未就港督人选咨询过香港人的任何意见,说起来,也从未咨询过英国民众的意见。
如今说到英国对香港的法律和道德义务,人们会援引1984年签署的《中英联合声明》为基础。这份文件中并未提及普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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