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会在什么情况下记生活日记呢?除去那些有记事嗜好的,以我的观察与经验,不外乎两种情形:一是做了好事,比如《雷锋日记》;二是遭受创伤。毫无疑问,记日记是表明自我存在的行为,也有自我治疗的作用。
网上流传的广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日记可谓例外。被指认的145篇日记,描述的是吃喝、淫乱和收钱的腐败生活,许多人很不理解,一个人怎么可以这么写日记呢?这不是自取灭亡吗?
我把韩峰日记理解为自我成就的展示。他是私密的,他也是诚实的,在毫无顾忌的情况下,他记述了自己的生活——无法向任何人言说的生活,官场的得意或许可以向友朋炫耀,灰色收入或许可以跟妻子念叨,但性的捕获和贿赂的收受却难以同别人诉说。在平淡正常的生活之外,他终于拥有了自己的私生活世界,他唯一可以倾诉的只能是一个独自享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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