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危机带给我们的一个教训是,必须建立更有效的系统监管。人们一直在关注应该由谁履行这一职责。但最关键的问题是,系统监管者应采取何种措施,什么样的职责会让监管变得有效——而不是谁,甚至也不是怎样。
监管者必须有能力及早发现风险的集中,防止它们扩大到足以危及体系的程度。如果系统性问题出现,监管者需要立即采取措施,限制其影响,保护体系的安全。
要做到这点,系统监管者必须能够看到一家机构面临的所有风险,要求将所有的风险敞口都清楚识别出来。考虑一下表外工具吧,例如作为许多机构中要融资来源的结构性投资工具(SIV)。许多风险模型忽视了这些活动,尽管其发起者参与了这些活动。如果现有及或有债务、信贷承诺以及其它风险敞口不透明,那么风险管理者和监管者怎么能看到一家机构敞向的所有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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