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的快速发展正在挑战延续了几个世纪的知识产权原则,并促使人们呼吁修改专利和版权法律。
新一波强大的“生成式”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比如OpenAI的ChatGPT和谷歌(Google)的Bard,它们都可以根据对话提示生成有说服力的文本和图像——给法律界和更广泛的社会中正在进行的辩论带来了新的紧迫性。人工智能系统是否应该被视为发明人,并为其发明授予专利?监管机构应该如何应对受版权保护的材料被输入人工智能系统?
美国人工智能专家斯蒂芬•塞勒(Stephen Thaler)一直站在这场辩论的前沿,此前他提交了两项专利申请,将自己的人工智能机器Dabus登记为一种能够改变形状的食品容器和一种闪光灯的发明者。世界各地的知识产权局拒绝了他的申请,并裁定人工智能系统不能被命名为专利的发明者,此后他向这些知识产权局发起了法律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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